三言科技11月19日消息,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網站披露了主播余洋偷逃稅案細節。
前期,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比對分析發現,2021年至2023年期間,余洋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瀘州A男裝店向某平臺支付了620余萬元推廣費用,而期間向稅務機關申報的銷售收入僅為160萬元。
按照某平臺推廣費反向測算,A男裝店銷售收入應該超過億元。
從2021年開始,余洋注冊個體工商戶,并入駐某平臺進行線上服裝銷售。余洋的貨源來自廣州、武漢兩地廠商,消費者在線上下單后,直接由廠商發貨,如果遇到退貨情況,則退到余洋所在的瀘州市倉庫,后續再作為現貨從瀘州發出。
隨著直播銷售服裝生意越來越紅火,余洋的瀘州A男裝店快速擁有了300萬粉絲體量,為規避因違反平臺管理要求導致的封號風險,余洋通過本人及其親屬身份先后注冊6個個體工商戶,在某平臺開展直播銷售,但實際控制人均為余洋。
余洋在采購商品時未主動向供貨商索取發票,采購費用采取私對私轉賬的方式,在銷售時也很少有消費者索取發票,購銷兩個環節基本形成體外循環。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消費者線上下單再由貨源地直發,余洋不需要在本地建立大型實體產品倉庫,其真實經營規模很難被發現。同時,其6個個體工商戶以及19個銀行賬戶也分散了銷售收入。
基于以上銷售模式和收款方式,銷售收入不易被核實,余洋便心存僥幸,僅就其控制的6個個體工商戶開具了發票的390余萬元銷售收入申報納稅,而對其它大量的未開票收入約3.4億元不申報,以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805萬元。
近日,稅務機關依法對余洋追繳少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431萬元。余洋表示,這次案件給自己帶來了深刻教訓,今后將加強稅法學習,強化法治觀念,做到合規經營、依法納稅,不再抱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