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了網站后沒有定期維護,
導致違法信息傳播;
網站上線就沒事了,
不按規定時間內到公安機關備案,
都被行政處罰!
近期,根據公安部、市公安局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凈網、礪劍系列專項行動工作部署,上海公安網安部門扎實落實本市網絡安全大排查工作,重點針對本市企業網站是否合規備案方面開展檢查,強化落實本市涉網主體網絡安全責任,協助本市涉網主體合法合規健康發展。今年以來,上海公安網安部門已累計排查涉網主體496家次,行政處罰27家次,其中警告27家次,罰款10家次,停業整頓2家次,責令限期整改4家次,依法督促本市公司落實網絡備案12家次。
近期,浦東網安支隊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上海某信息有限公司開發運營的網站未履行備案職責。經查,該公司與一酒店企業簽訂合同,受其委托開發運營該網站。該互聯網公司作為網站運營方,應履行備案職責,但未履行。
據此,浦東網安支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依法對該互聯網公司處以行政警告處罰,并督促該公司盡快落實網絡備案。
無獨有偶,楊浦網安支隊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上海某商貿有限公司備案的網站存在違法信息,隨即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由于長期無人管理維護網站,域名已過期。同時,該公司也未向公安機關報備注銷該網站公安備案。該網站已被搶注為違法網站,造成了違法信息的傳播。
據此,楊浦網安支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行政警告處罰,關閉網站并注銷其公安備案。同時,對該公司及主要負責人開展網絡安全教育,提醒該公司應落實各項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進一步規避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網站都上線了,還要備案嗎?近期,靜安網安支隊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上海某咨詢有限公司運營的網站在聯網上線的30日內未履行公安備案。經查,該行為存在一定網絡安全隱患。
據此,靜安網安支隊根據《計算機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行政警告處罰,并督促該公司盡快落實聯網備案整改措施。
網安部門提醒廣大互聯網公司運營者,無論是委托他人開發網站還是自主開發和運營網站,均要到公安機關履行備案手續。網站的實際運營方應在網站開通后,根據相關規章制度及時備案,同時建立專門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因長期無人監管而導致網站訪問異常、被攻擊等風險,對企業經營、互聯網生態等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記者 | 翟夢麗
【來源: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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