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博 通訊員吳杰)我們已經在推廣的探店視頻上標注了‘廣告’字樣,并盡可能真實客觀地呈現店鋪環境、菜品、價格等信息……近日,重慶市大足區檢察院檢察官對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開展回頭看時,某火鍋店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去網紅推薦的店,發現價格貴、味道一般,這是否涉嫌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今年初,一條來自益心為公志愿者的線索,引起了大足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的注意。隨即,該院決定就線索開展調查。
承辦檢察官在短視頻平臺上發現,轄區多位博主通過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的形式,以大同小異的話術對餐廳環境、菜品特點、優惠價格等進行介紹,引導粉絲通過視頻直播、網上團購等方式點擊餐廳團購鏈接,并到店消費。然而,不少短視頻存在未標注廣告字樣或標注模糊不清等情況。探店視頻是真實體驗還是軟文廣告?
經調查,承辦檢察官認為,探店網紅大多不是客觀中立的消費者,而是收取了推廣費或傭金的隱形代言人。因此,收費類探店視頻具有廣告屬性,若探店行為故意模糊興趣分享與商業廣告邊界,則具有誤導之嫌,侵犯了網絡消費者的知情權。
此外,承辦檢察官還發現,只有少量網紅是自己管理賬號,大部分賬號不是獨立個體運營,而是為各類互聯網企業所有。因此,這些互聯網企業負有審核、規范旗下網紅視頻發布和在線直播等管理責任,也應納入互聯網廣告監管范圍。
今年3月,在立案調查的基礎上,大足區檢察院向相關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整治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加強對各類互聯網廣告運營主體的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收到檢察建議后,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互聯網廣告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專項巡查,針對176個違規視頻,督促相關企業和個人整改。目前,相關違規視頻已作修改、屏蔽、刪除等處理。
為實現長效治理,大足區檢察院聯合區委網信辦、區市場監管局等,對轄區粉絲量較多、互聯網廣告發布頻率較高的14個網紅博主及互聯網企業開展專題培訓。在培訓中,承辦檢察官講解了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并發放該院聯合區市場監管局一起制作的廣告發布提示手冊,引導企業完善制度建設,依法開展營銷宣傳。
